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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开高职培养目标不清的心结
发布日期:2013-05-05浏览次数:1192

        自上世纪80年代高职院校创立时起,先后出现了“高技能人才”、“高端技能型人才”、“技术应用型人才”、“高素质技能型人才”、“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”,等等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界定。但是30多年过去了,争鸣之声依旧,概念变得多了,很多人士就纳闷: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到底是什么?培养目标不清也许正是高职教育模式改革、课程改革、教法改革出现种种乱象的重要原因。

  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,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只有准确表述,才能有效把握高职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。而当下却没有给人信服的答案,不少高职教育工作者的“心结”就不能被解开。

  存在“心结”和仍未解开“心结”反映的是高职教育的过程性、发展性。存在“心结”本身并不是问题,因为感觉到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,只要直面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,就一定能解开“心结”。

  首先要认清高职教育的本质性。在30多年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,曾经出现过很多“新”理念,比如“基础理论够用为度”,试图突出高职教育的职业属性;比如“针对岗位设置课程”,试图突出高职教育的市场特性;比如“以工作过程为导向”,试图突出高职教育的岗位针对性;还比如“加强动手能力培养”,试图突出高职教育服务一线的定位属性;等等。这些新的理念,都体现了创新精神,都有合理成分。但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,其中不少理念的主旨是崇尚工具理性,价值理性比较弱化,其核心针对的是岗位而不是“人”。高职教育作为教育,其本质属性一定是育人,离开了育人这个核心问题,再漂亮的外衣也不能遮掩功利性价值取向。所以,不从根本上认清高职,高职教育就会偏离正确的发展方向。近几年,高职教育界关注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,提出“全人教育”理念,强调高职毕业生也是“人才”,即是从内涵上丰富了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。所以,高职培养目标的表述,不能离开育人这个本质,体现“人”的教育。

  其次要认清高职教育的高等性。这似乎是一个老话题。过去论述高职教育的高等性,不少同志关注点在“高等”,其用意是不甘于专科“层次”。我国《高等教育法》第五条规定,“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”,第十六条对高等学历教育标准规定,不论是专科教育、本科教育、研究生教育,都必须掌握“基础理论”。可见,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,高职教育的办学模式、人才培养模式,以及课程和教法的改革,都不能忽视基础理论教育,轻视、弱化基础理论教育,都将把高职教育推离高等教育的发展轨道,最终就有可能使高职教育失去存在的基础。这并不是危言耸听,现实中的很多做法即是如此。“在夹缝中求生存”的惊呼,本质上就是高职教育游离于高等教育之外,又不甘于初中职教育、职业培训的心理反映。所以,高职教育的高等性表明,高职教育是“智慧技能”教育,是技术教育,是职业教育的高等教育。

  再次要认清高职教育的职业性。这似乎也是不用讨论的问题,因为高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,其职业属性即是其基因和特色。现实情况是,高职教育很多时候都被视为“专科教育”、低层次高等教育,我国高职教育从诞生之日起,其招生、拨款等都是“被安排”在一般本科高校之后,少有的“高职本科”实践还必须挂靠一所普通本科,成为不伦不类的怪胎高职教育。这实质上是在行政层面视高职院校低于一般本科高校,客观上造成了高职教育低人一等,造成了在招生就业中处于劣势地位。虽然,近几年的自主招生打破了高职教育的层次壁垒,注册入学推动了高职教育的另类高等,技术本科教育的提出反映了研究者的理论呼声,但是,大多数考生还是因为自己的学习成绩不突出而被迫“自主”的,较少是由于“热爱”而主动选择高职的。所以,界定高职培养目标,必须旗帜鲜明地标明职业属性,没有职业属性,高职教育就失去了灵魂,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。

  可见,曾经被讨论和界定的“高技能人才”、“高端技能型人才”、“技术应用型人才”、“高素质技能型人才”、“高素质技术技能性人才”等等的目标定位,都不能全面反映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,要么突出了高等性而忽视了职业性,要么强调了职业性而忽视了与高等性的交融。

  科学界定高职培养目标,对于构建职教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基于上述讨论,笔者以为,高职培养目标必须同时反映职业教育、职业教育中的高等教育和“人”的教育,直接界定为“职业技术人才”比较科学和稳妥。一方面,这种界定符合“专门人才”的高教法的规定,另一方面又与高职院校名称表述一致,涵盖了人才、高等、职业的三方面内涵,同时还划清了与学科人才的“职业”界限,明确了高职人才的“技术”(这既涵盖了“高技能”,又区别于初中职的“技能”)定位。虽然“职业技术”的界定没有“高等”、“高素质”等字眼,但是,技术应用不是“动作技能”,其中蕴含着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,如果没有良好的基础理论和综合素质是难以担当的,其本身就体现了高等性的要求。(方桐清)

    文章转自5月4日《光明日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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